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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聘请社会监督员

7月5日,我处召开座谈会,8位社会人士接受我处的聘请,正式成为我处的社会监督员。杨维林副局长及市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为促进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处文明窗口创建水平,我处经研究决定聘请若干社会人士担任监督员。我处这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法院、媒体、律师界、企业和社区等不同的单位和部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及时反馈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座谈会上,徐研主任介绍了我处文明创建工作的情况和公证行业目前的状况,告知各位社会监督员拥有的五项权利:1、有权随时对市公证处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及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了解和质询;2、有权随时对市公证处已办结或正在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了解和质询;3、有权随时对市公证处处理群众投诉事件进行了解和质询;4、有权随时对市公证处及全体公证员廉洁自律、政风行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和质询;5、有权随时对市公证处全体公证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在拥有权利的同时,社会监督员也有三项责任和义务:1、了解社会对我处工作的反映,及时反馈给我处;2、宣传公证制度;3、对我处的文明创建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位监督员纷纷表示一定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监督职责,共同努力促进我处各项工作的提高。杨维林副局长在会上感谢各位社会监督员对公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我处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抓好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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