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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学习】广州中山大学培训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11-30 09:53:15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5日,我赴广州参加了武汉市公证协会组织的中山大学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 ,想起中大新闻传播学院老师谈到,现在评价课程受欢迎程度,不再是传统的签到率,在课堂刷手机低头族成为常态的环境下,现在评价课程受欢迎程度是抬头率。援引“抬头率”一说,可能此次学习我“抬头率”最高的是江门市五邑公证处彭贺超主任跟我们讲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保全证据公证》一课。


首先,所有公证类型中,我本人对证据保全类公证是有所偏爱的,一直以来证据保全类公证业务在我年度总业务占比一半以上,在我看来,证明效力是公证的三大效力中最为基础的,证据保全公证则是最能展现公证员自身专业魅力的舞台。受理阶段,公证员可以参与设计保全方案;取证阶段,公证员可以灵活变通取证方式;最后出书阶段,公证员更是可以写出符合自身专业特色的“小作文”,区别于定式公证书得一字一句套用模板,证据保全公证书可以“自由发挥”,沉迷于自身的智力成果的创作中,当完成一篇长则十几页的公证文书作品后,长吁一口气,浮夸大笑,这种成就感是其他公证类型无法比拟的。


我在想,彭主任此次授课之所以“抬头率”最高,源于确实学有所获吧。


一方面是思维的冲击。1、学会用经济学来剖析证据保全公证。用经济学的语境下对公证作用进行分析的话,证据保全公证可以降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并对信息赋予信用——增信。所以,证据保全类公证的“增信”价值尤为关键。2、突破传统的保全思维和保全方式。从业数年来,我自诩一直在学习的路上,但是或许自己仍处于自我禁锢而不自知,听课过程中,我不由反思为何执拗地坚持绝对多数取证须由当事人方自己操作才行?是为了公证员所谓的自我保护、规避风险?是担心如果后面证据不好用,导致当事人找我们扯皮?突然发现,除了内心的惯性思维和惰性思维外,这种执拗的想法没有实质上的专业理论和实操性基础来予以支撑。随着如今执业环境的变化,公证行业服务意识必须加强,只要不影响证据性质,在客户要求公证员亲自操作的情况下,一味地拒绝只会导致公证业务的流失。3、学会多视角看待整个保全公证程序。除了公证员视角外,需要发散性地使用权利人视角、侵权人视角、法官视角多角度看待问题。于权利人视角而言,需要达到稳定的预期收益,取证成本与判赔高低及消除侵权影响达到某种平衡,在此前提下,如何高效并低成本地进行证据保全,考验公证员的专业能力;于法官视角而言,需要更低成本地接收公证文书所传达的证据信息,这里的低成本指的是证据展现的直观性和便捷性,公证书附件摆放具有逻辑性并进行明确编号,证词在保证准确性的前提下表述简单直白,不需要法院或者当事人进行补充佐证。所以授课老师建议我们平时养成阅读法院判例尤其是证据保全类判决文书的习惯,的确非常重要。


另一方面是公证技能的提升。通过此次授课学习,掌握了很多新颖而又实用的小技能,感觉通过一场“武林大会”又偷师了不少实操功夫,甚为惊喜。首先是定位取证的技巧,之前惯用的方法是门牌号、路牌号或者“百度地图”定位截图方式进行定位,在穷尽以上手段外,特别偏僻地区可以寻找附近通信电缆标识、变压器标识进行拍照,这种方法既直观又实用;其次是人格权保护的技巧。实践中,针对可能会侵犯他人人格权(隐私权)的案例,我们通常会回避办理,怕证据不被采信或被第三人投诉,但是通过办理“出证不发证”这种巧思,由法院直接来公证处调取证据,完美消除了各种顾虑,还能满足当事人的公证需求;针对可能会泄露他人信息的案例,对特殊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将未处理的公证词存档便于法院取证,这种做法很高明,的确值得借鉴学习。再次是关于保全方式的技巧。如果通过不同而又直观化保全方式将视觉、听觉、嗅觉类证据进行固定,既考验我们的专业能力,又需要我们具有敢于突破和创新的魄力。


公证员谈发展、表姿态容易,可贵的是思维的革新。通过一次普通的培训学习,不至于夸张到醍醐灌顶、洗心革面,但至少在某个时刻荡起过内心的涟漪,产生思维的冲击,并鼓励自己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公证实践中,这就是弥足珍贵的时刻。